2016年7月17日 星期日

染血的警訊:精神疾病患者的再汙名化


文/林立、李逸詩    校閱/藍姿淑、李逸詩

三月二十八號此日,內湖女童割喉案再度讓群眾心中燃起熊熊大火,相關議題的討論不斷向外蔓延,從死刑存廢、用藥者、精神疾病患者,及相關立法議題都被翻出來大肆討論。據報導指出,女童案的兇嫌曾使用毒品﹝註一﹞,且有在松德院區(精神科專科教學醫院)就醫的醫療紀錄。這使討論重心轉往用藥者及精神疾病患者這些被大眾認為是「社會上不穩定的一群人」身上。

隨機殺人造成的人心惶惶,在第一時間所有社群媒體立刻充斥對此事件的怒罵,知名藝人呼籲必須立法施行連坐責任﹝註二﹞,具有發語權的人物也不乏使用激烈情緒性字眼謾罵此事。這波討論風潮使得精神疾病患者這個群體再次被搬至聚光燈底下檢視。比起用藥者,大眾已較能接受精神疾病患者具有生物性不可抗力的病理因素,但社會恐慌造成的另類壓迫仍然使部分患者因此失去工作並飽受周遭言論的困擾。而討論的另一方向是對於現行《精神衛生法》內的規定,部分民眾及相關委員希望能夠修改「強制就醫」的行使界線,藉由加強警方對於路上疑似精神失常的人做出強制其就醫的方式,去應對近年來隨機殺人案的發生﹝註三﹞。然而,這樣的應對方式是否恰當?現行法規若要進行強制就醫的處理,除了需要精神科醫師的臨床判斷外,還需送審獨立審查會進行審查。部分精神科醫師因此贊成此項修改,認為當今的精神衛生法在外設立獨立的評議機構,是不必要且質疑精神科醫師判斷的作法﹝註四﹞。然而政大法學院副教授劉宏恩對此指出過去沒有獨立評議機構可能造成的問題﹝註五﹞,再者,即使要修法,其目的也不應該是為了社會治安而放寬住院標準,使社會邊緣人被強迫性地納入醫療體系中﹝註六﹞

民眾對於精神疾病患者或其他社會弱勢、非主流族群的恐懼與不解,造成每次一有事件發生,這些人就必須被搬出來大肆批評一番。過度片面的理解,讓討論者在言語中透露出對於弱勢族群的不滿與排斥之時,再次強化對弱勢者的污名。精神疾病患者在二十一世紀的現代,仍然被不少人視作謎一般的存在,對於他們的相關理解僅來自以訛傳訛的誇大故事中,使得每一次恐怖事件發生,精神疾病患者總被摻和在其中。但群眾對於精神疾病患者的看法或許是可以理解的,事實上台灣的精神醫療現代化後的發展時間不過是近一百年的事情。即使在醫療機構的方針有所改善,群眾思想卻尚未來得及跟上正確的觀念。

台灣的精神醫療發展簡史
台灣的精神醫療發展大致上可分為四個階段:日據時期、五零至七零年代台大精神科領導時期、七零到八零年代行政院衛生署領導階段、九零年代後全民健保制度施行時期。由此可見,精神醫療在台灣的發展不過一百年左右的時間,其中精神醫療領域的生物醫學更是到二十世紀中期才逐漸被引入。以下將簡述這一段發展歷史﹝註七﹞

       第一階段(一九零零年代)
在日據時期,台灣精神醫療設施的主要推手是來自民間的機構。這些設施的目的在於監禁與隔離精神經病患者,而非治療或是照護。當時公私立醫院的規模都不大,在世界大戰後對於病床所需增加,因此開始出現病床供不應求的現象。
當時的精神醫療在制度上缺乏完善,民間傾向以道德、宗教、生理與心理等不同角度去解釋精神疾病的成因,並以此予以治療﹝註八﹞。著名的設施如龍發堂,就有民間宗教信仰的意涵在其中。此時對於精神疾病的理解,多認為是因為道德倫理上的缺失所引發的疾病,患者是因為行為不檢或違反社會規範,才會得到這樣的疾病。宗教上認為,患有這種疾病的人,是受到祖先的詛咒或神譴,必須求助於宗教信仰,以修補前世罪惡或積德納福的方式才能使精神疾病得到改善。生理上則認為,體內的陰陽氣息失去平衡是導致疾病發生的關鍵。類似這樣觀念,將發生疾病的個體歸因於個人的行為或其軀體的問題,當時的人們得以排拒社會對於家庭的譴責。
       第二階段(五零至七零年代)
此階段各地公立與私立的醫院再興,軍方醫院也建立精神科病房用以收治軍中病患。雖前期醫院設備簡陋,也缺乏相關醫療人員的參與;在後期已經改善到病床床位增加。此階段的服務模式以長期收容為主,反思監禁處理的施行。此時,台灣從日本引進相關的臨床精神醫學基礎,從國外傳回的醫療技術以及精神藥物的發明,使精神醫學上有更多技術與學科上的整合,開始發展一些治療作業、團體治療;制度層面也採取開放式病房,並接受國外社區精神醫學的概念。
       第三階段(七零至八零年代)
各地的精神醫療機構興起,並在服務品質以及模式上做出改善。此階段受美國去機構化理論的影響,開始整合醫院與社區資源,以提供病人整體性與連續性的醫療服務。台灣的精神醫療也就由世界組織與國外的醫療模式接軌,並納入世界對於精神醫療體系的考量重點,包括推動社區醫療以及採用DSM系統等。
       第四階段(九零年代後期)
衛生署在此階段推動的醫療方針由消極的收容轉向積極治療,並且推動台灣整體的精神醫療模式朝社區醫療的方向發展。然而全民健保的實施對於精神醫療體系帶來影響,導致在醫療資源上面分配不均,且醫療保健給付部分又變相鼓勵患者長期住院,與此階段的目標實為衝突。
由以上可見,精神醫療在台灣的發展方針上,希望落實對於精神疾病患者的照護,且最終目的為使患者能夠「回歸社會」,而非長期收容於醫療機構之中。在醫療技術上,也從過去民間的宗教方法,轉為科學的醫療方式。然而就實際面來看,方針並未確實落實,相關措施缺乏適當的對應機制,使結果上並沒有預期中的理想。而更重要的是,發展上大多著重對於制度的改進。雖然期間也有精神衛生相關知識的宣導,使群眾斷開精神疾病與宗教信仰取向的治療方法的關聯,但疾病以及道德問題的連結在今日依舊常見,尤其在社會上發上不幸事件時。

患者進退不得的窘境
疾病使患者在社會上產生種種不便,造成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在尋找工作、融入社會上有更多需要耗費心力適應的部分。社會本來應該成為能夠提供弱勢者幫助的來源,然而實際上卻不見得如此。日前(三月三十一日),政大人皆知的政大「搖搖哥」即被以「已多天未進食」、「徵得其同意」等說詞強制送醫至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住院觀察﹝註九﹞。然而從拍攝影片以及本人意見中似乎無法證明相關單位的說詞。四月一日,也發生台北市圖書館一名精神失常的女子被壓在地上強制送醫的事件。究竟本該提供患者協助的社會及政府,是以怎麼樣的思維行使這些權力的呢﹝註十﹞
社會對於精神疾病患者的壓迫,不僅僅來自於不認識的群眾或政府,在家庭之中也可能因為不同原因使得患者被排除在外。一九八零年代對於華人家庭求助方式的探討,研究顯示五階段的行為模式﹝註十一﹞:第一階段時家人會將病患隱藏在家中照顧,無微不至的關懷,仍將生病的人視作不可或缺的家族成員;第二階段會嘗試尋求可信的外人或中醫師,而因為罪疚感與羞恥感,盡量避免讓他人知悉,直到無計可施時才會進入第三階段。
第三階段進而尋求相關機構、醫生的幫忙,不願面對患者確實患有精神疾病,通常精神科醫生是最後的選擇。第四階段,病患確診為精神疾病,家人先是震驚、否認到承認,然而承認並不代表他們能夠接受,精神疾病的命名對患者的個人、家庭、地位造成極大的影響。原來任何不正常的行為都還可以被各式理由接受,一旦被掛上精神疾病的標籤,尤其由外人告知事實,會使家人有種家醜外揚的威脅感,導致他們將羞恥感與罪疚感強加在患者一人身上,態度的轉變,地位的下降,使患者壓力更盛。進入第五階段,患者成為心理上的代罪羔羊,被排拒在外。住院治療後,家人更加疏離患者並逃避相關責任,即使經由治療後病情好轉,也不再被家庭所接受,倘若治療後再次病發,只會再度強化家人對他的不諒解。
以此我們可見,社會普遍對於精神疾病患者的對待方式,仍有諸多改進之處。患者不但在社會上無法受到公平的對待,或許在家庭裡也沒有被正視的機會。當患者到處碰壁之時,沒得選擇以致流浪街頭,難道不是社會推了一把?回歸社會的口號真有達到其目的嗎?

正視結構才能真正改善社會
三月二十八號的內湖女童隨機殺人事件,再次把社會鬧的沸沸揚揚。每次發生類似案件,相關議題總是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提出討論,群眾的獵殺式心理隱藏在偵探帽之下,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除盡所有潛在瘋人。變質的社會、瘋癲的文明,為了理想的社會治安,願意貢獻異端邪徒的鮮血予以祭祀。
這樣無謂的追殺,除了引起另一波人心恐慌,造就愈來愈短的社會事件週期以外,對於整體社會的改善是沒有幫助的。要能改善整體社會,必要的是去正視整個社會結構出現的問題,並在根本上予以相應的方法改善。避免在表面上修改條令,對症卻下錯藥。而在思想層面,或許唯有精神疾病患者以及其他非主流族群的污名化現象消逝之時,我們才能在那一天真正見到社會向前的步伐吧!



參考資料
註一:內湖4歲女童命案 王嫌無業有毒品前科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603285015-1.aspx
註二:臺灣社會怎麼了?又發生幼童遭隨機砍殺,吳宗憲憤怒在臉書上要求「立此法」,網友一致「贊成」!
http://www.ptt01.cc/post_9440
註四:衛福部擬修精神衛生法限制強制診療對象 學者憂走回頭路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34146
註七:孔健中(民97)。臨床精神醫療的技術結構與時間結構:以一個慢性病房的復健過程為例。台北市:國立政治大學社會學研究所博士論文。
註八:林宗義、林美貞(1996)。關愛、否認與拒斥:華人家庭對精神疾病的反應。文化與行為:古今華人的正常與不正常行為。林宗義、Arthur Kleinman編,柯永河、蕭欣義譯。台北:曉園。
註九:政大搖搖哥強制送醫 台北市衛生局稱「徵得本人同意」
http://www.nownews.com/n/2016/04/01/2049013
註十:繼「搖搖哥」後又一樁! 北市圖女子被強制就醫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651587
註十一:同註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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