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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1日 星期二

殺一人,救五人?

彭士庭
殺一人,救五人?道德判斷究竟是來自於理性還是直覺?

在哈佛大學一堂公開課程中,政治哲學教授麥可.桑德爾(Michael Sandel)發表了非常有名的正義論辯。因為實在太受歡迎,除了將影片上傳到網路上,甚至還集結成冊出書《正義:一場思辨之旅》,造成了席捲全球的熱潮。其中有一個非常著名的情境假設:「有一輛載滿貨物的火車失控了,即將撞死前面鐵軌上工作的五個工人,而這時你站在天橋上,旁邊有一個胖子,你可以選擇推胖子下去擋住火車,拯救前面五個工人的性命,但這個胖子毫無疑問地會死;若是你什麼都不做,五個工人會被撞死,但胖子會平安無事。你會如何選擇?為什麼?」

在課堂討論中,桑德爾教授並沒有對「是否要殺一人以救五人」給出一個標準答案,他反倒是不停改變情境。例如把「推胖子」改為「啟動某個開關使胖子掉下去」而避開「直接接觸」的情境;或是把「我」從站在天橋上的旁觀者改為正在開火車的駕駛員,失控的火車會撞上前面的五個工人,但「我」可以選擇是否要轉向,殺死另一條鐵軌上的一個工人而拯救那五人的性命。鼓勵大家思考「為何在這個情境下我會選擇殺五人而救一人,但在其他情境下卻會選擇殺一人而救五人」,並請大家分別提出自己的推論理由。

桑德爾教授提出這一系列的情境假設,只是為這堂正義的課程提供一個開場白:「正義並沒有一定的標準,每個人會以理性根據自己的信念或論證得出自己的結論」,進而探討各種關於倫理道德的學說。以上的論證都是根植於「人皆理性」的前提而言,但倫理哲學家們其實有各種不同的學說,並不是一概肯定「人皆理性」這個前提。比如說,我們在道德判斷的同時會伴隨著情緒的產生,而情緒的存在則會破壞「人皆理性」的假設,因此對於情緒的作用,哲學家提出了不同的見解。情緒直覺論者認為,我們對某件事情的道德判斷,全是源自於主觀情緒的好惡,當我們「看到某人被殺了」會覺得很恐怖,然後才根據這個情緒判斷「殺人是不對的」,所以道德判斷全源自於直覺。但心理理性論者則認為,情緒不過是理性道德判斷後的副產物,我們是以理性判斷了「殺人是不對的」之後,才根據這個結果產生了不好的情緒,但情緒本身並沒有辦法影響道德判斷。

自古以來,「人是否理性」這個議題一直是哲學家論辯的重點。理性主義者認為人皆有理性,而且能以理性通過論點與具有說服力的論據發現真理,通過符合邏輯的推理而非依靠表象而獲得結論,意見和行動的理由。直覺主義者認為經驗與理性並不能給人們真實的知識,唯有透過內心體驗的直覺,才能使人理解事物的本質。

以上是哲學家的觀點,但若以心理學家的觀點來看,人並非完全理性的生物,我們的思考很大一部份會受到後天知識與理念的影響,在解決問題的時候我們也會使用簡化的途徑來得出結論。理性思考與直覺簡單來說就是控制式處理(controlled process)與自動化歷程(automatic process)。前者是高級的意識處理,耗費較多資源,用來處理複雜的認知行為,因此若道德判斷是遵循此模式,就代表情境可能較複雜也較具爭議性,或是不常發生,無法以直覺進行道德判斷;後者則是較自動化、簡單、消耗資源較少的無意識處理,若採用這種模式,則情境可能較簡單易判斷,或較常使用而形成簡則,甚至是因為引起了某些關於好惡的情緒,我們會快速地進行道德判斷。比如說,我們會直覺的判斷偷東西是不對的,但若是為了救病危母親而偷藥,我們可能就無法那麼武斷了。

為了解決「道德判斷究竟是來自於理性還是直覺?」這個哲學問題,同屬哈佛大學的心理學家做了一系列研究。

「道德發展階段論」的提出者柯爾柏格(Kohlberg)相信,只要一個人能說出完整的論證過程,就代表他有能力進行理性思辨,這個概念在哲學裡叫做證成(Justification)。哲學家認為,唯有透過證成的方式,我們才能確保我們得出的結論背後有一套縝密的邏輯支持。例如: 有一個人答選擇題時答對了,但這樣還不夠反映真的了解答案,因為他有可能是猜對的。而如果我們要真的知道他是否了解,就必須要求他把選答案的原因的邏輯解釋,那這個步驟就是「證成」。

而我們通常會採用許多原則(Principles)當作道德判斷的標準,來支持我們的證成過程,這些原則反映了我們的價值觀。過去的研究者聚焦於「道德判斷是來自理性還是直覺」與「一般人道德判斷遵循的原則」,卻並未研究「理性可以使用哪些原則?直覺會使用哪些原則?」這個研究主義的意義與創舉在於,承認了道德判斷可由理性與直覺的合作產生,而道德判斷是由無數原則的使用所組成,這些原則各自的理性與直覺成分也不一。人類的道德判斷正是如此複雜的東西,無法一語道破。

研究者注意到,多數人在面對前述的「火車難題」時,作為火車駕駛員,若什麼都不做,火車就會撞死一個工人,比起拉起拉桿火車才會轉向並撞死那個工人,他們會更傾向於「殺一人以救五人」這個選擇。因為覺得自己沒有以行動(拉起拉桿)參與殺人的選擇,而更易支持「殺一人以救五人」的傾向,稱作「行動原則(action principle)」。

在「火車難題」中,多數人會支持殺死一個工人來換取五個工人的命,但卻不支持殺死一個在天橋上看熱鬧的胖子來換取五個工人的命,他們的回答是,胖子是無辜的,取他性命就等於是意圖謀殺,但工人卻都是站在鐵軌上,本身已經參與了這個危機。這種認為不該牽扯無辜的人作為副作用(side effect)的傾向,就稱作「意圖原則(intention principle)」

至於,當某個學生回答他覺得不該推胖子下去時,桑德爾教授反問,如果你不需要推胖子,而是只要按個按鈕,胖子腳下的地板就會移開而使胖子掉下去時,你會如何選擇。研究顯示,比起直接接觸被害人而殺死他,用間接的方式(按按鈕),多數人會覺得比較心安而願意「殺一人以救五人」。這種傾向稱作「接觸原則(contact principle)」

第一階段的研究是檢視這些原則是否真的符合一般人道德判斷的模式,因此研究者們在網路上發放問卷,提供許多使用了上述三個原則的情境,讓受試者判斷選擇接受程度。結果發現儘管造成的傷害是一樣的,一般人的道德判斷卻仍普遍遵循這些原則。

現在知道了一般人的選擇傾向,我們卻尚未知道他們是否有能力證成他們的道德判斷。我們認為,如果他們能夠證成,就可以佐證這樣的判斷是依循理性思考而非直覺。因此第二階段的實驗則提供兩組只有一個原則差異的情境,且這兩組情境皆為此受試者在第一階段的研究中判斷為有差異的,並讓受試者寫下自己為何這樣選擇的理由。例如:使用「接觸原則」,提供兩組「火車難題」的情境,皆以使胖子掉下天橋擋住火車來拯救鐵軌上的五個工人,第一組為「推胖子下去」,第二組為「按下按鈕,讓胖子掉下去」。

第二階段的實驗結果顯示受試者對於每個原則的證成能力並不一致,分別是行動原則(81%)>接觸原則(60%)>意圖原則(31%)。這暗示了不同種類道德判斷,其「理性思考」的成分並不一致(因未能被「證成」的比例不同)

首先,以「行動原則」的證成能力最為理想,有81%的受試者成功證成,因此我們幾乎可以確定大部分的人都有能力對這個原則進行理性思辨,但是我們不能輕易斷言「能夠成功證成的判斷」一定反映這是「透過理性思辨的判斷」,因為還有另一種可能:受試者事先以直覺進行道德判斷,再以理性思考來進行事後檢證。但大部分的心理學研究還是支持證成可以證明我們還是有道德理性思考的能力。然而如果我們先假定這是透過理性思辨的判斷,那麼「行動原則」(我們會認為什麼都不做,比你採取行動卻造成負面的效果好)成立的一個可能的解釋是,我們若採取了行動就代表我們參與了這個性命交換的選擇,而我們覺得自己無權決定別人生死。這點可能成立,尤其考慮到受試者幾乎都是美國人,信基督教的比例應該不低,他們可能會更強烈的否定這種扮演上帝(playing GOD) (決定別人生死)的行為,進而覺得乾脆不要做比較好。

意圖原則的成功證成比例則只有31%,其餘很大一部份的受試者並沒有成功證成,他們有的不知道、有的證成錯誤,或引用了不存在的證據,甚至還有人直接否定了兩者之間道德差異的存在。這個結果非常支持直覺主義倫理學者的主張,因為不管是把傷害人當成拯救人的手段或副作用,都無法否定傷害了人的事實,但我們卻會直覺認為前者劣於後者,而無法提出有力的理由,因為對於直覺主義倫理學者來說,善本身就是理由,不能也不需證成。

至於接觸原則,成功證成的比例則介於上述兩者之間,為60%。不過一個有趣的現象是,無法成功證成的比例大部分是(a)提出了不存在的證據或理由,或(b)因為某些原因而選錯了(34%),而這樣的行為(a)稱為虛談(confabulation),是指行為者無法正確提取記憶,而在語言的表達中同時建構假記憶的行為。比如說,他們會說「明明有其他方法可以救人」(但並沒有)。為何會產生這樣的行為?有一個受試者在事後提出想法:「我一開始覺得按下按鈕好像比直接推人來的好受點,但事後要解釋時,我卻發現他們好像其實沒什麼差異。」過去的研究也顯示虛談的產生,是因為行為者無法成功證成自己的主張。因此研究者認為,對於接觸原則,我們通常是採用直覺判斷,再以理性思辨證成自己的主張,但最後卻常常發現,兩者之間並沒有差異,於是無法解釋自己的主張,進而產生虛談的行為。

綜合上述的實驗結果,我們發現,在面對不同的道德情境之中,我們能進行理性思辨的能力其實有所差異。這個倫理心理學實驗也再次強化了我們對人的認識:「人並不是完全理性的生物」。但是這個實驗充其量只是描述了一般人的道德判斷模式,並沒有主張怎麼樣做才是對的、合乎道德的,也不是說一味盲從一般人的觀點就是正確的。

究竟答案是如何?我們真的有辦法對一件事情,做出合理又正確的道德判斷嗎?正確的答案真的存在嗎?也許,經過無數研究者的努力,我們最終會有辦法知道人類的心智運作模式,但我們終究是沒辦法肯定什麼才是道德上的真理,而思考這些問題,將會是我們漫長人生中必須不斷思考的課題。

莊昀軒 心理二
我質疑「意圖原則」的存在。以「火車難題」為例,我認為更可能是因為「距離感」的因素(而非是因為胖子是「無辜的」),因為工人離我們較遠,所以我們較難把同情心投射到他們身上,而身旁的胖子較近,所以我們會不忍看他們痛苦慘叫。建議可以增加一個情境「:遠方一公里外,有一座橋上有胖子,按下按鈕,胖子就會掉下去而「殺一救五」。」那麼我認為,這樣跟把火車轉向,殺死一公里外的工人而救另外五個工人的情境,選擇殺一取五的比例不會有差異存在。


林昕穎 心理二
無論是正義:一場思辨之旅,或是前陣子當紅的快思慢想,甚至普心課本中都提及了簡則(heuristic)與算則(algorithm)。前者是直覺式思考,而後者則是消耗較多大腦資源,較有邏輯的思考方式。這個推胖子的實驗有許多延伸,包括使用不同語言進行測驗。當題目以母語命題(熟悉的語言),我們偏向使用簡則,也就是直覺且情緒性的思考模式,因此偏向於不殺胖子。而以第二外語命題時,對於語言的不熟悉啟動了算則運用,在邏輯思考之後,我們偏向於衡量殺一救五的利弊關係。

盧亮听 心理二
    心理學家John Gottman曾在他的實驗室中研究人的婚姻,能夠藉由夫妻之間短暫的對話就能做出他們多年之後是否仍然會在一起的判斷,而且經過他為期三十年的試驗,正確率已可到達96%。他不用同這對夫妻一起生活,只要能經由夫妻間短短三分鐘對話,便能如此輕鬆判斷。究竟他如何辦到的?
    研究者說明,在這短暫的時間內,他不可能有足夠的時間獲得完整的資訊做判斷,但他卻只要專注在受試者某種情緒反映是否出現,便可對此做出結論。不少人質疑他這種近乎直覺的決斷,認為他沒有完整的思考過程,但他對此另外提出一項重要的看法,他不認為人有所謂直覺反映,而應該將此歸類為「人在短時間的快速思考」,也就是說,很多事情也許你提不出一個完整的思辨過程,並不代表你是沒有經過思考的瞎猜,而是你的大腦走了另外一條捷徑。從這種想法來看,你在判斷一件事情的對錯時,很可能你明知是錯的事但你不認為他違反道德,為何會有這種矛盾的結果很可能便是因為人在做對或錯的思考走的快速的路徑,所以我們通常能毫不猶疑的下結論;但是,一旦牽扯到道德,你的大腦可就不想走捷徑了,他一下考慮結果,一下考慮情緒,一下又把對錯放進來。也就是為何問你很多道德上的問題常把自己陷入死胡同中。
    說明白了,也許,你想的越清楚,你反而更迷糊。

醜形幻想症

林昕穎
還記得舞蹈天才 Michael Jackson 驚人的相貌變化嗎?還記得烏克蘭持續整容十二年的真人芭比娃娃嗎Ⅰ?還記得前一陣子轟動英國,因拍不出完美自拍照而自殺的英國男孩嗎 Ⅱ?
  
  究竟是什麼原因,讓他們如此執著於外貌呢?
  
  有一種精神疾病,名叫體相障礙,又名體相 畸 形 症、 醜 形 幻 想 症(Body Dysmorphic
Disorder, BDD)發病年齡不一,但以青春期居多。患者認為自身外表具某些重大缺陷,即便旁人認為患者的外觀相當正常,患者本身卻對這些(自我認知的)外表缺陷產生異常執著。此類強迫性思想(obsession)會佔據他們的生活,也會出現相對應的強迫行為compulsion),例如:每十秒鐘照一次鏡子、一天補妝上百次、無時無刻不擠青春痘、多次進行整形手術……進而影響到日常的課業、工作、社交甚至生活能力。
  
  BDD 並非罕見疾病。有百分之 0.7%-2.4%的人口達到 DSM 中訂定的患病標準Ⅲ。而在青少年族群中,甚至有高於百分之十三的人口罹患此疾病。 BDD 如同多數精神疾病,皆由生物、社會、心理三方面因素構成。
  
  在生物因素方面,BDD 患者擁有較高的全腦 群 聚 係 數(whole-brain mean clustering
coefficient),此異常高密度網絡聯結造成神經訊息傳遞效率低落,尤其在初級、次級視覺皮質以及邊緣系統的情緒部分,在傳遞訊息時常出現不正常的干擾現象Ⅳ。此外,BDD 患者在邊緣系統、底部前額葉、尾核、聶葉處,其白質體積皆較正常人為大,傳訊效率卻較正常人為差。此結構導致腦內各區無法順利交流,可能與患者認知及情緒聯結之缺陷息息相關Ⅴ-Ⅵ。再者,患者的血清素載體蛋白基因(5-HTTPRL) 也具有異常現象Ⅶ ,這也是為何目前治療 BDD 主要使用血清素回收阻斷劑(serotonin reuptake inhibitors, SRIs)的原因。

  由生物研究方面,我們得知 BDD 患者對於自身的身體意象(body image)與常人不同,
同樣的視覺刺激(如:外表缺陷),會引起他們較常人更為強烈的恐懼或驚嚇反應。而對「外表缺陷」的定義,則來自於社會文化。例如:以人種來說,白人女性 BDD 患者通常會在意皮膚上的粉刺、雀斑、過於蒼白等等問題。拉丁裔女性患者則特別在意臀部的大小。東方女性特別關注胸部的豐滿與否。以性別來說,女性通常擔心自己過胖、缺乏女人味,男性通常擔心自己不夠強壯或是生殖器官過小。由此看來,BDD 患者所關注的部位,與現代人類審美觀有相當的關聯性,其中勢必有社會因素介入。充斥者諸如「人正真好」、「表特(Beauty)版」等等表彰外貌價值的現代化社會,是否會對 BDD 患 者 造 成 負 面 影 響 呢? 臨 床 上 回 報,當 BDD 患 者 見 到 模 特 兒 的 照 片 時, 的 確 會 因「比較」而導致其負面情緒。另外,在心理性格方面,BDD 患者的人格特質多為:退縮、好幻想、自戀、執著、纖細敏感、完美主義、缺乏安全感。

  實驗也證實五型人格中,BDD 患者在神經質(neuroticism)得分異常的高,而在外向(extraversion)得分異常的低Ⅷ。這些心理特質通常由先後天交互作用培養而出。當心理、社會、生物三方面彼此影響,便有可能引發 BDD 的產生。雙胞胎研究顯示,BDD 病因約有 44% 來自基因影響,但仍可能有 56% 來自後天影響Ⅸ。
  
  除了給予血清素回收阻斷劑 (SRIs),行為認知 療 法(cognitive behavioral therapy, CBT)也是一種廣泛應用於 BDD 的療法。CBT 是一種結合心理諮商,試圖改變患者認知與行為的療法。此處就不多加贅述,有興趣的人可以翻到普心最後幾個章節。 無論是在台灣或是美國,針對 BDD 患者通常以 SRIs 為先,少部分佐以 CBT。

  然而,2006年一篇以整合分析(meta-analysis,對前人研究的所有相關資料做分析)為研究方法的論文指出,CBT 療程較 SRIs 更為有效,尤其在長期治療之下,兩者差異更加明顯Ⅹ! CBT 不盛行的原因十分明顯。一來 CBT 仰賴心理師的個人技巧,而此技巧通常需透過長年經驗培養,以及熟悉此病症專屬 CBT 療程的前輩親身指導方能習得,並非單純自書中靠著記憶與背誦便可理解。反觀開處方籤,只要循著藥廠公佈的藥量適當調整,便可以得到一定療效。再加上藥品的效用總是快過於其他心理療程,不僅能使患者病情在短時間內得到舒緩,也能使醫療者在不費力的狀況下得到優良評價。因缺乏宣導,社會大眾始終對 CBT 效用存疑,且台灣的健保並不給付 CBT,更讓醫院不願旗下的心理師將時間花在額外的療程中。顯然,開藥既有一定的好處,又符合大眾的期待,何不讓精神科醫師輕鬆開藥就好?心理師就乖乖地做醫院指派的精神衡鑒便罷,何苦多勞? 

  然而,即便藥廠聲稱 SRIs 並無副作用,但服用藥劑的患者卻指出 SRIs 對他們的生活有諸多影響。一則研究指出,服用 SRIs 的受試者中有86% 表示至少感受一種以上的副作用。最常見的副作用為性功能失常及昏睡,其餘尚有口乾舌燥、頭疼、頭暈、失眠、焦慮、噁心、增重……ⅩⅠ。對於欲往臨床發展的學生來說,為何需要於求學時代熟習如此多的病症、閱覽如此大量的論文?為何要花費大學以及研究所如此珍貴的青春卻只領著心理師不多的薪水?為的不就是,讓所有精神疾病患者,擁有更好的人生嗎?如果妥協於單純的「開藥」,那心理師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縱然對於某些病症來說,開藥的確是現下最好的方法,然而我們需謹記著,只要人們還無法將精神疾病視為一般疾病(諸如: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病……),只要人們還對精神疾病患者抱持著不友善的態度,心理師就有其義務在治療的過程中同時考量此患者的生物、社會、心理三項層面,給予其最適當的療法、幫助他營造友善的環境以及給予其精神支持。更何況,開藥是現下最好的方法,不代表未來,我們就無法找出更有效的治療方式。 就算現實的壓力往往會改變初衷,但對臨床有興趣的我們都曾懷著一個目標、一個夢想。為了讓受苦的患者得到最好的治療,有些人投入第一線,穿梭於醫院的長廊;有些則埋首研究室,結合認知心理、生物心理等各個領域,致力於各
式臨床病症的成因、療法相關研究。
  
  臨床的進步,奠基於每一個微小的付出。
  於此與心理系的大家共勉之。

郭令元 心理二
文中提到 BDD 是會受到社會的審美觀不同而影響的,也就是說或
許人們會將社會的審美觀這種觀念性的概念存在某個特定腦區,或
許可以藉由此種病症研究出精確的位置,進而針對此處開發出其他
療法,藉此改善治療 BDD 或是其他相關的心理病症,而大眾對於
BDD 這種病症的了解不太足夠,對患者的態度可能也會影響病症的
嚴重度,對這方面知識的普及是我們心理系共同的責任。

陳姿穎 心理二
因為 BDD 會過度專注在自己並沒有過於顯著不同的身體上,因此更
是需要 CBT 從旁協助,給予支持方面應該也是,但我想這樣的協助
可能不僅僅是治療師與患者之間,或許也可以做到家人一同參與陪
同治療。家人的支持與對於此病狀成因的了解,心態上的正確將可
以提供患者更好的社會支持。

彭士庭 心理二
最近有個新聞報導 (http://health.chinaluxus.com/Hea/20140417/
293883.html)「研究指出愛自拍的人可能患有BDD」,並把愛自
拍的人分成兩類:自戀與自卑。前者因為外表出眾(自認為),常
自拍上傳網路尋求關注;後者因為覺得自己不夠好看,強迫性的想
要找出最好看的角度或姿勢而每天自拍上百張照片。我認為後者的
症狀比較符合BDD,但是這篇研究中指出,BDD患者也常有自戀這項特質,感覺好像有互相矛盾,自卑與自戀可以同時存在嗎?


如何在小三小四出來報數前未雨綢繆 ──心理學實驗幫你測出交往對象的忠誠度?

 涂育維 劉宇庭
 誠如目前PTT上最頂級的擇偶條件──「高富帥」,認為最頂級的男友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多金、帥氣、高大挺拔」。凡根據這條件挑出來的男子,幾乎都是精銳中的精銳,勝利組中的勝利組,唯一略有缺憾的只是這樣的男子十分鳳毛麟角,即使有幸遇到一個也多是死會中,謝謝再連絡。

 然而,高富帥真的是最好的擇偶條件嗎?有些人則認為應該是個性幽默好相處或是才高八斗七步成詩。但陽光之下必有陰影,可愛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有的人覺得找個高富帥男朋友就容易花心,也有人覺得才子就會風流,看起來老實的說不定是「惦惦吃三碗公」。從以上的反駁原因看起來,其實女孩們最關心也許不只是外在條件,而是對方能不能只對自己用情專一,抵抗來自花花世界的誘惑──「對伴侶的忠誠」。

 可惜,忠誠這種特質卻是要日久才見人心的,往往是到妳有一天發現他的LINE裡面有奇怪的曖昧訊息,才能判斷他一直以來是否真心只愛你一個。再者,忠誠本來就是個難以測試的特質,而且很難經得起考驗,不到最後關頭很難真的了解對方對你的忠誠度有多高。強大如古人莊子,曾經測試過他的老婆,先假死後還安排自己的喪禮,然後幻化成高富帥來勾引自家老婆,他老婆抵抗不了誘惑,而莊子最後卻把妻子逼到羞愧自殺。[1]
   
 儘管如此,妳還是很想知道你的眾多追求者中,誰比較可能是忠誠的,那到底要怎麼做呢?別擔心,心理學家提供了妳一個可能的客觀評估方法,那就是「執行功能好的人比較能夠抵抗外在誘惑」。所謂的執行功能指的是幾個認知功能歷程綜合起來的通稱,這些認知功能歷程著重於調節和形塑行為。比較核心的幾個認知功能歷程大概有:抑制、作業轉換、資訊更新,以下將簡單介紹其中兩種和忠誠度比較相關的歷程。

-抑制:指得是能夠刻意的阻止自動化的反應或是強大的念頭。舉例來說,期中考前夕,多年不見的友人約你出去遊玩,你很開心想直接答應,但你轉念一想,想到如果現在出去玩就會讀不完書。在天人交戰之下,你選擇了揮淚和友人道別,留在宿舍繼續寒窗苦讀,這就是成功的「抑制」了想出去遊玩的念頭。

-作業轉換:顧名思義就是在不同的作業之間或操作行為轉換的能力,而在轉換的過程中是需要消耗心力的。當你終於解完微積分題目後,決定要去寫英文報告時,卻發現思緒突然轉換不過去,寫起來有些吃力,這就是來自作業轉換的造成的代價。

 接下來心理學家做了一系列的實驗來測試忠誠度和執行功能的關係。他們找了一群關係中的男女學生,測量了受試者的執行功能,並且在這之後要求他們填一份關於自己對伴侶保持忠誠的容易程度的問卷,裡面有些問題如「如果有個可愛的女孩引誘我,我覺得這很難抵抗」或「我覺得對我的伴侶保持忠誠是容易的」等等的問題。結果發現,執行功能比較高的人在「自我回報」上,比較容易對伴侶保持忠誠。
  
 由於自我回報是一個相當存疑待考的忠誠證據,我們需要一些比較「實在」的忠誠證據。於是在第二個實驗中進一步做了實境的操弄,找了一批穩定關係中的男性,在做完執行功能的作業後,要求受試者等待實驗者的回覆,趁機讓受試者和有吸引力的異性共處一室,看看是否會有一些調情或輕挑的言語、行為出現。結果發現相似的結果,較好的執行功能的受試者,確實會比較不會有和正妹調情的行為,較能抵抗誘惑。

 然而,實驗二的受試者都是穩定關係中的人,這產生了一個可能的推論:只有在關係中的人,執行功能比較好的人才需要抵抗誘惑。實驗三進一步證明了這個結果,他們發現執行功能的好壞只有在對關係中的人才有影響,執行功能比較好會使得他們比較不會去想和對他們有吸引力的對象見面。這結果似乎說明有良好執行功能,確實能幫助在穩定關係中的人抵擋其他有吸引力的對象。

雖然有朋友說,這是因為那些執行功能好的人比較能夠成功的劈腿而不會被抓包,因為他們有良好的認知功能策劃好一切,還可以快速從不同的對象切換模式。

 換個角度想想,其實你訂定擇偶條件的初衷只不過是希望可以找到一個人,能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成就天長地久的愛情。因此,請你好好回想,在過往那些不完美關係之中的裂痕和爭執,真的只是因為識人不清造成的嗎?何況,即使你的伴侶被測量出比常人有較差忠誠度,那也並不代表他就會對你不忠誠。因為兩人關係中最神奇的化學變化就是──和伴侶一起為了關係而努力。所以,即使對方在比較難抵抗誘惑的先天條件下,卻仍為你們的愛情而努力維持關係,這一份共同努力的意圖,難道不是廝守終生的願望裡最珍貴的表現嗎?而親愛的你,真的希望用高不可攀的擇偶條件阻擋和這份真誠的愛情同行的機會嗎?

 不過當你要幾個考慮的追求對象時,還是可以一起來心理系的實驗室做些小小的認知功能實驗,一方面可以增進對彼此的了解,一方面也可以幫幫在苦海中泅泳的的研究生們完成他們的論文!

(絕對沒有私心!)



參考文獻
How Can You Resist? Executive Control Helps Romantically Involved Individuals to Stay Faithful




[1] 請見「莊子試妻」。

響應環保的背後 -我們購買的是環保產品還是購買「汙染許可證」?

 涂育維
  在環境變遷、溫室效應成為全球議題的今天,人們的環保意識高漲,響應環保人人有責已經不只是喊喊口號,而是人們在購物或是決策時會納入考量的選項,就連行政院都設有<環保產品線上採購網>,鼓勵大家多選購標榜環保的產品。但人人都關心環境,在沒有辦法真正改變生活習慣時,選購標榜環保的產品,像是油電動力混合車之類的品項等,真的能幫助我們保護環境、更愛地球嗎?


  在2009的史丹佛社會創新評論(Stanford social innovation review[1]中就有一位耶魯大學的經濟學家在討論「碳抵銷」[2]提出了兩種採購碳抵消消費者可能會採用的觀點。第一種可能性是消費者選擇了碳抵銷後,讓原本的商品或行為需要負擔更高的花費,因此他們會盡量避免這些汙染環境的行為;但另一種可能卻是消費者可能會因為他們花更多的錢去買了這樣的碳抵銷產品,反而使得他們繼續、甚至強化汙染環境的行為──反正已經付錢買了「汙染」的權利。這樣的結果導致消費者最終沒有達到追求環保的目的──減少不必要的資源浪費。

        簡單來說,在第二種觀點裡,購買碳抵銷這類的產品,像是在購買「汙染許可證」,可能會讓消費者產生類似贖罪的效果,消除我們製造汙染的罪惡感,覺得自己被「允許」從事汙染環境的行為。甚至讓我們覺得已經對環保奉獻心力,因而使得汙染環境的行為不斷增加(像是買了省電燈泡然後就不關燈等),這些都是罪惡感被消除後可能會浮現的問題。類似的行為和心態可以從平常生活中觀察到,最貼切的例子是想減重的人們去吃吃到飽時會點油切飲料,卻反而吃進更多。

(筆者身邊朋友血淚控訴這是吃到飽的陰謀!)

        那麼,我們到底該怎麼鼓勵環保行為但又不會刺激消費者做更多毫無罪惡感的消費,讓環保行為產生最佳的效果呢?目前有國家採用的政策是在電費帳單上,額外多付一筆10%的綠色能源費(多付錢使用綠色能源發電),結果發現贖罪的效果並沒有產生。這可能是因為消費者付錢來選擇支持綠色能源,是加深消費者對環保行為的投入感,讓關心環境成為自我認同的一部份。而這樣的方式也比較不會讓他們覺得是自己是付了污染權的錢,因而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如果想要真正的響應環保並激勵大家一起愛護地球的話,我們也許該著重在如何讓大家覺得自己對環保更有投入感,讓愛護地球成為人們自我認同的一部份,而不是將環保商品化,讓人們買了心安,然後心安理得地繼續汙染環境。


參考文獻及延伸閱讀:
<Offsetting Green Guilt> by Matthew J. Kotchen
<Carbon Offset Provision with Guilt-Ridden Consumers> by Joshua S. Gans and Vivienne




[1] http://www.ssireview.org/
[2] 指的是個人以一定金錢「支付」自己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而錢則被用來贊助各種降低排碳量的活動。--參考自經濟部能源局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