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育維
在環境變遷、溫室效應成為全球議題的今天,人們的環保意識高漲,響應環保人人有責已經不只是喊喊口號,而是人們在購物或是決策時會納入考量的選項,就連行政院都設有<環保產品線上採購網>,鼓勵大家多選購標榜環保的產品。但人人都關心環境,在沒有辦法真正改變生活習慣時,選購標榜環保的產品,像是油電動力混合車之類的品項等,真的能幫助我們保護環境、更愛地球嗎?
在2009的史丹佛社會創新評論(Stanford social innovation review)[1]中就有一位耶魯大學的經濟學家在討論「碳抵銷」[2]提出了兩種採購碳抵消消費者可能會採用的觀點。第一種可能性是消費者選擇了碳抵銷後,讓原本的商品或行為需要負擔更高的花費,因此他們會盡量避免這些汙染環境的行為;但另一種可能卻是消費者可能會因為他們花更多的錢去買了這樣的碳抵銷產品,反而使得他們繼續、甚至強化汙染環境的行為──反正已經付錢買了「汙染」的權利。這樣的結果導致消費者最終沒有達到追求環保的目的──減少不必要的資源浪費。
簡單來說,在第二種觀點裡,購買碳抵銷這類的產品,像是在購買「汙染許可證」,可能會讓消費者產生類似贖罪的效果,消除我們製造汙染的罪惡感,覺得自己被「允許」從事汙染環境的行為。甚至讓我們覺得已經對環保奉獻心力,因而使得汙染環境的行為不斷增加(像是買了省電燈泡然後就不關燈等),這些都是罪惡感被消除後可能會浮現的問題。類似的行為和心態可以從平常生活中觀察到,最貼切的例子是想減重的人們去吃吃到飽時會點油切飲料,卻反而吃進更多。
(筆者身邊朋友血淚控訴這是吃到飽的陰謀!)
那麼,我們到底該怎麼鼓勵環保行為但又不會刺激消費者做更多毫無罪惡感的消費,讓環保行為產生最佳的效果呢?目前有國家採用的政策是在電費帳單上,額外多付一筆10%的綠色能源費(多付錢使用綠色能源發電),結果發現贖罪的效果並沒有產生。這可能是因為消費者付錢來選擇支持綠色能源,是加深消費者對環保行為的投入感,讓關心環境成為自我認同的一部份。而這樣的方式也比較不會讓他們覺得是自己是付了污染權的錢,因而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如果想要真正的響應環保並激勵大家一起愛護地球的話,我們也許該著重在如何讓大家覺得自己對環保更有投入感,讓愛護地球成為人們自我認同的一部份,而不是將環保商品化,讓人們買了心安,然後心安理得地繼續汙染環境。
參考文獻及延伸閱讀:
<Offsetting Green Guilt> by Matthew J. Kotchen
<Offsetting Green Guilt> by Matthew J. Kotchen
<Carbon Offset Provision with
Guilt-Ridden Consumers> by Joshua S. Gans and Vivien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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